基本要求:
男性:身高 ≥ 160厘米
女性:身高 ≥ 155厘米
✅ 注意:部分单位在岗位表中可能执行更严标准(如男≥162cm,女≥158cm),建议报名时仔细查看岗位备注,并提前与用人单位确认。
❌ 特别提醒:体检为光脚测量,无操作空间,差0.5厘米也可能被淘汰。
采用体重指数(BMI) 作为衡量标准:
男性:BMI 在 17.5 – 30 之间合格
女性:BMI 在 17 – 24 之间合格
🔢 计算公式:
BMI = 体重(kg)÷ 身高²(m²)
例如:身高1.60m的女生,体重应在 43.5kg – 61.4kg 之间。
✅ 替代算法参考(部分单位使用):
男性标准体重 = 身高(cm) - 110
合格范围:标准体重的 ±15% 至 +30%女性标准体重 = 身高(cm) - 110
合格范围:标准体重的 ±15% 至 +20%
💡 建议:超重或偏瘦者应提前调整饮食与锻炼。
任一眼裸眼或矫正视力 ≥ 4.8(即标准对数视力表0.6)
矫正度数要求:
管理类、专业技术类(除医疗/实验/体育外):矫正度数 ≤ 800度
医疗卫生、实验、体育等岗位:矫正度数 ≤ 600度
双眼矫正视力均需达标。
允许做激光近视手术(如全飞秒、半飞秒),但需满足:
手术时间 ≥ 半年
术后无并发症、视力稳定
❌ 禁止: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(ICL)不合格
色盲:不合格
色弱:
报考专业技术类医疗卫生岗位:一般不合格
报考其他岗位:多数合格,具体看岗位说明
部分岗位(如艺术、体育、舰艇、航空保障)可能要求裸眼视力 ≥ 4.5
面部、颈前部:长度 > 3cm 的增生性或异色显著疤痕 → 不合格
其他部位:不影响功能、装备穿戴的一般可过
手术疤痕(如阑尾炎):愈合良好、无感染通常合格
重大手术史(如开颅、开胸):需提供病历,医生综合评估
不合格情形:
面部、颈部有文身
着短装裸露部位(手臂、小腿、颈部等)有文身
非裸露部位文身长度 > 10cm
文唇、男性文眉/文眼线
✅ 建议:文身不达标者应提前 6个月以上 进行清洗,留足恢复期。
项目 | 标准 | 注意事项 |
---|---|---|
血压 | 收缩压:90–140 mmHg<br>舒张压:60–90 mmHg | 紧张易导致偏高,测前静坐5分钟 |
心率 | 60–100次/分<br>50–59或101–110次/分(生理性)也合格 | 避免熬夜、剧烈运动后体检 |
肝功能 | 转氨酶(ALT)< 80 U/L | 熬夜、饮酒、脂肪肝易超标 |
血糖 | 空腹血糖 < 7.0 mmol/L | 必须空腹检测 |
尿酸 | 男性 < 428 μmol/L<br>女性 < 357 μmol/L | 避免高嘌呤饮食(海鲜、内脏) |
乙肝 | 急性乙型肝炎治愈1年以上,无症状、抗原抗体正常 → 合格<br>慢性肝炎 → 不合格 | 需提供医学证明 |
妇科 | 妊娠试验阳性 → 不合格但HCG < 5 mIU/mL → 可视为合格 | 已婚女性建议自测 |
痔疮 | 混合痔、环状痔、肛瘘、肛裂 → 不合格<br>单纯内痔或外痔(≤2个,长径≤1cm)→ 可合格 | 重度者建议提前手术 |
腋臭 | 重度腋臭 → 不合格 | 建议提前手术治疗 |
脊柱 | 轻度脊柱侧弯(<20°)→ 合格 | 注意姿势矫正 |
牙齿 | 深度龋齿 > 4颗、缺齿 > 4颗或连续缺2颗以上、重度牙周炎 → 不合格 | 提前补牙、洁牙 |
不合格项目:
精神分裂症、抑郁症、躁狂症、人格障碍
癫痫、神经系统疾病
严重口吃(影响语言表达)
严重过敏体质、艾滋病、梅毒、淋病等性传播疾病
无法通过军队专用心理检测软件和结构性访谈
根据《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》第三十条:
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(如博士、高级职称专家),身高、体重、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。
提前预检:考后面试通过后,立即到三甲医院按军队标准做一次全面体检。
调整状态:
体检前一周:不熬夜、不饮酒、清淡饮食、多喝水
避免剧烈运动
空腹参检:早上必须空腹,带好身份证、准考证。
如实申报:隐瞒病史一经发现,取消录用资格。
心理放松:紧张会影响血压、心率,测前静坐5分钟。